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拟修改试行了半年之久的居家养老服务方案,以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和范围。修改后,家政公司将被纳入居家养老的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服务。 据了解,去年10月,我市启动全新的养老服务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有深圳户籍的高龄、特殊群体老人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但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食品等物品。半年来,全市共有1万多名老人享受了该项补助,取得良好的效果。 为了给更多的老人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服务,市民政局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并下发至各区征求意见。记者看到,其中较大的修改有三处。一是拟将高龄老人的界定年龄由85岁降为80岁,即8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可以享受200元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二是改变原来居家养老服务只能居家享受,并且主要由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社区民间组织提供的做法,对于自请保姆、入住福利机构而符合上述补助条件和标准的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范围。三是鉴于目前我市民间组织发展仍不够成熟,将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家政服务公司纳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机构,以方便老年人,并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服务。 |